关于加强新冠病毒
疫苗接种工作措施的通告
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疫情最安全、最有效、最经济的手段,尽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。根据国家和省、市部署,县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在全县加强新冠病毒疫苗(以下简称疫苗)接种工作措施。请尚未接种第一针疫苗的市民朋友(禁忌症人员除外)于8月31日前尽快完成疫苗接种,共同构建新冠病毒群体免疫屏障。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有关规定,制定下发本通告。
一、全县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,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做到“应种尽种”。对因无故未接种疫苗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,依法依规严肃追责。
二、全县人员往来密集的各类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,继续实行“三码”联查,对尚未接种疫苗的人员(提供禁忌证明除外)限制进入。同时,做好信息登记汇总上报工作。
三、医疗机构、学校托幼机构、交通运输、环卫保洁、物流快递、商场超市、休闲娱乐、养老机构、校外培训机构、进口货物、对外服务窗口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接种疫苗方能上岗。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行业主管责任,确保所属从业人员“应种尽种”。
四、各乡(镇)要调动各方力量,按照“不漏一户、不落一人”的要求做好入户摸底、动员、组织工作。针对出行不便的老年人群体提供温馨、安全、便捷的服务保障。县城区办、住建局要督促各小区物业动员小区内居民加快疫苗接种进度。
五、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,驻大田的中央省地属部门、企事业单位要落实本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“应种尽种”,督促其负起疫情防控的家庭责任,对主要家庭成员疫苗接种情况如实登记上报。8个社区共建单位会同居委会要深入所挂的社区,逐人逐户走访核实社区居民疫苗接种情况,动员未接人员立即接种。
六、医院要加强各接种点医疗保障工作,安排专人现场为有禁忌症人员开具证明。同时,开设第一针疫苗接种绿色通道。
七、县指挥部监督检查组即日起开展疫苗接种专项督查,实行每日一通报。对在推动疫苗接种攻坚行动中落实五方责任不力的,严肃予以问责。
大田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
年8月27日
备注1.五类禁忌症情形
(1)对疫苗的活性成分、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,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;
(2)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呼吸困难等);
(3)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(如横贯性脊髓炎、格林巴利综合症、脱髓鞘疾病等);
(4)正在发热者,或患急性疾病,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,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;
(5)妊娠期妇女。
2.五方责任指: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属地责任、行业主管责任、单位主体责任、家庭责任及个人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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